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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乙类非处方药,具有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5021900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通用名称 | 川贝罗汉止咳颗粒 |
产品名称 | 阿维斯 川贝罗汉止咳颗粒 10g*9袋 |
产品规格 | 10g*9袋 |
有效期 | 24 个月 |
主要作用 | 清肺,止咳,祛痰。用于伤风咳嗽。 |
用法用量 | 开水冲服,一次10克,一日3次。 |
生产企业 | 广西麦克健丰制药有限公司 |
不良反应 | 尚不明确 |
注意事项 | 1.忌食辛辣、油腻食物。
2.阿维斯川贝罗汉止咳颗粒适用于伤风咳嗽,其表现为咳嗽,咯痰不爽,常伴有鼻塞流涕,头痛,恶风。 3.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、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,应停止服用,去医院就诊。 5.服药期间,若患者出现高热,体温超过38℃,或出现喘促气急者,或咳嗽加重,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。 6.长期服用,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|
温馨提示 | 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