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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甲类非处方药,具有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52020189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通用名称 | 风寒颗粒 |
产品名称 | 贵州百灵鸟 风寒颗粒8g*10袋 1盒 |
产品规格 | 8g*10袋 /盒 |
有效期 | 36 个月 |
主要作用 | 解表发汗、疏风散寒。用于风寒感冒,发热,头痛,恶寒,无汗,咳嗽,鼻塞,流清涕。 |
用法用量 | 口服,一次1袋,一日2次。 |
生产企业 |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不良反应 | 尚不明确。 |
注意事项 |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 3.风热感冒不适用,其表现为发热重,微恶风,有汗,口渴,鼻流浊涕,咽喉红肿热痛,咳吐黄痰。 4.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、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,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.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,并有其它严重症状如胸闷,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。 6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、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本品性状发生 |
温馨提示 | 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