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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乙类非处方药,具有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44023485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通用名称 | 板蓝根颗粒 |
产品名称 | 板蓝根颗粒(白云山) |
产品规格 | 10g*20袋 |
有效期 | 24 个月 |
主要作用 | 清热解毒,凉血利咽。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、口咽干燥;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。 |
用法用量 | 开水冲服。一次半-1袋(5-10g),一日3-4次。 |
生产企业 |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|
不良反应 | 暂不明确 |
注意事项 | [注意事项]
1.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 指导下服用。 4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、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.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.5°C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。 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|
温馨提示 | 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