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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乙类非处方药,具有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2022717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通用名称 | 板蓝根颗粒 |
产品名称 | 修正 板蓝根颗粒 10g14袋 5盒装 |
产品规格 | 10g*14袋 |
有效期 | 36个月 |
主要作用 | 清热解毒,凉血利咽。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、口咽干燥;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。 |
用法用量 | 开水冲服。一次半袋(5克)~1袋(10克)(含蔗糖),一日3~4次。 |
生产企业 |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
不良反应 | 尚不明确 |
注意事项 | 1.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、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.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。 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 |
温馨提示 | 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 |